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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可直接强拆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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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2-02 01:55:05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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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执法部门发现违法建设后,可直接转交由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执行强制拆除,而不再经由法院裁决并执行强拆。同时,包括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向违建提供服务。

市规划委委员孙卫说,针对屡禁不止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政府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解决。“特别是远郊区县,城乡接合部位,违法建设情况最为严重。”孙卫说,现在正进行整治的挂账村中就存在很多违法建设,大多是瓦片经济产生的动力。因此,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农村集体产业用地上,建设另一种形式的公租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的方法管理,出租给外来人口,收益归村镇居民,逐渐消除建设违建的动力。另外,就是要严厉制止新的违建出现,并且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