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82322791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房屋地产>土地使用>

律师简介

  • 何继成律师
  •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823227911
  • Q Q:975601297
  • 邮箱:hejicheng2628@126.com
法律咨询

国务院:不得强制农民搬迁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8-09-29 11:38:41
  • 来源:今日头条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免费法律咨询

  近日,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这份文件当中明确提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国家下令:国庆节后,不得强制农民上楼

 

  部分村庄需要搬迁撤并,但不能一刀切

  乡村振兴5年规划指出,未来几年的目标,要重点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将乡村打造成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国家下令:国庆节后,不得强制农民上楼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不同的村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做法。比如说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只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升级改造,把产业激活,把环境优化;城市近郊的农村,主要工作是让基础设施和城市互通,加强融合;有特色的村庄,则要保护起来。

  只有一些生存条件确实恶劣,人口流失严重,或者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就需要采取搬迁撤并的做法。但即便如此,前提也是要农民自愿,不能强制上楼。

  

国家下令:国庆节后,不得强制农民上楼

 

  5年内,要让农民变股东

  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未来5年要全面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农村集体资产要量化为股份,分配到每家每户。而承包地、宅基地,经过土地确权之后,就可以放活经营权、使用权,农民可以自由出租、入股,或者是抵押贷款,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