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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没有股权结构?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8-01-05 17:42:43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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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分公司有没有股权结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其是没有股权结构。

  分公司有没有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没有自己独自的财产,所以其不存在股权结构。

  关于分公司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¼》、《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