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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7-06-19 11:49:44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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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变更公司法人的程序是非常麻烦的,需要将相关的材料准备齐全,去工商办理,最快十五日就能完成。下面为大家介绍法人变更的流程。

  一、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而对于法人变更的形式具体有以下: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变更后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