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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导致股权变更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6-02-02 15:12:12
  • 来源: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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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导致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除应向原审批机关报送第一条的1至6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同时报送质权人或受益人获得原投资者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质押合同等)、及股权获得人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企业投资者与质权人签定质押合同后,应将下列文件报送原审批机关审查,获批复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1)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2)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定的质押合同;

  (3)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4)验资报告。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