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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女子过马路被二次碾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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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6-08 15:57:53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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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昨天,一段时长1分34秒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刷屏,一辆疑似出租车将一名女子撞倒并径直离开现场,无路人施救,随后又被第二辆车碾压。昨晚,河南驻马店警方通报有了最新通报。

  河南驻马店公安局7日深夜发布通报称,2017年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事故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依法接受处理。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6月7日,微博认证为资深车评人的用户“袁启聪”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疑似一名身穿浅色上衣的年轻女子在夜间走斑马线过马路,低头时左侧一辆疑似出租车的小车将其撞倒并径直离开现场。

  据部分媒体报道,该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涉及的肇事车司机已经全部到案。6月7日当晚,记者拨打了驻马店市交警支队的值班室电话求证相关信息,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建议记者询问事故处理部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事故值班室电话,但均无法接通。

  记者随后又私信了发布该视频的“袁启聪”了解视频来源和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他未有回复。而他的这条视频微博转发和评论都已超过3万。

  据一位资深交警介绍,从视频分析,驾驶汽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在汽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前车承担主要责任。后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后车担次要责任。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罚的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使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