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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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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3-07 14:09:10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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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房产证是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该产权的所有者,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要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减除,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需要转让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一、房产证上减名字的办理手续

  第一种:夫妻间减名字

  1、房子没有贷款这种情况减名字是非常方便的,不需缴纳任何税费,只要80元的工本费就可搞定。

  步骤:

  (1)带好五证(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减少配偶姓名事宜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序号,然后凭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2、房子有贷款这种情况,不能加减名字。须在贷款都还清之后才可办理。

  第二种:其余关系间(包括直系血缘亲属间)减名字

  这种情况一般是通过“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

  一般人之间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

  1、签订买卖合同。

  2、提交材料。买卖双方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3、缴税。房管局收到申请材料以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务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纳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的税费以后,双方一起带上身份证和各自的完税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查确定已经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5、领证。买房按过户回执指定的时间,带上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房产证减名一问一答

  问:我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子,现想把我名字去掉,如何办理?

  答:若是按份共有的,直接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份额转让(买卖:到房屋登记部门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过户手续;赠与:拿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再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为共同共有,须先变更为按份共有,再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份额转让。

  问:我和父母共同拥有两套房子,现在想将两套房子分开,各自拥有一套房子,该如何办理?

  答: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确定房屋归属;再持析产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共同到市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析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