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82322791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司法务>公司清算>

律师简介

  • 何继成律师
  •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823227911
  • Q Q:975601297
  • 邮箱:hejicheng2628@126.com
法律咨询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的材料

  • 阅读数:0
  • 发布日期:2016-02-02 13:36:16
  • 来源: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
  • 作者:何继成律师 整理
免费法律咨询

  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

  企业债权人申请破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宣告破产:

  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中止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