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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是怎样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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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07-08 00:42:08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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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我国采用世代来表示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代”数越小,关系越近,反之,“代”数越大,关系越远。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什么是“三代以内”了。三代以内的计算方法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代,父母为第二代,已身为第三代,在一个家庭中,形成了祖孙(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直系血亲均在禁止之列。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的结婚,不仅我国法律所规定,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一、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二、伯、叔、姑与侄、侄女,舅、姨与甥、甥女。

  三、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辈份相同者与不同者,均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