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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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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12-26 15:57:34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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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这一份协议书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姻关系期间债务债务的分配等问题,一旦签订并办理领取离婚证后,能不能反悔?下面详细讲解。

  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前能否反悔

  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离婚协议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对原有的离婚协议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登记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义务的对离婚协议反悔。

  2、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对于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们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是法院裁判离婚之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

  对于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的,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综上,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一旦订立,合同约定的双方应该遵守。为此,如果您有需求,建议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起草一份好的离婚协议书,毕竟律师比我们自己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