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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匿名
我怎么办谢谢
我离婚,孩子还不到两周岁她又拿不出什么离婚的理由只是说喝酒和暴力,她没什么证据。孩子我不想给她怎么办、财产第一次开庭我都答应她了。我怎么办谢谢
2011-05-10
  • 2011-05-10admin回答
    你好,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如无以上情况的话,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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