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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何继成律师解答的咨询

咨询者:匿名
这样是否合法?
村委会因拆迁要解体,准备分掉集体的资金,公布两个方案,一个倾向于“坐地户”,一个综合与当前人口,而被选为定夺这件事的代表,几乎都是“坐地户”的老年人,他们几乎都赞同倾向于“坐地户”的方案。这个方案对“外来户”和当地后生的人口不给钱,而这些“外来户”和后生的人口,都获得了土地,要分配的钱主要来源是国家征购土地后给的赔付款。 我想问的问题是: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是否侵害了外来户的利益?不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合法吗?这些外来户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知名律师逐一回答。谢谢!
2011-03-17
  • 2011-03-21深圳何继成律师回答
    因为是集体土地,故因集体土地获得的收益是属于全体村民的.而你说的外来人口分得的土地是按合法手续获得的,就可以享有相应的利益.分配集体土地的财产需召开村民委员会.若不能解决可以到政府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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