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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匿名
办理申请经济适用房手续
办理申请经济适用房手续是哪各部门负责,地点在哪,联系电话是多少?
2011-04-25
  • 2011-05-03深圳婚姻律师回答
    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一)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四)备案:市建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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