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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解答的咨询

咨询者:匿名
现在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呢?
我是2009年11月进入该厂工作,至今有1年零2个月,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从事会计工作的,每月的工作报表,厂牌,工资条保存完整,现在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呢?
2011-05-10
  • 2011-05-10admin回答
    您好,您的证据就已经很全面了,自2008年一月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未签订劳动合同,到2010年11月满一年的时候,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工作满一年之日第二日起,视为与您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还是未签订书面合同,可依据此条主张双倍工资。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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