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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派遣约定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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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05-08 23:50:18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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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45岁的如皋市白蒲镇农民陆某来到恒升公司,报名赴罗马尼亚打工。恒升公司当时提供了一张落款为三利公司的招工简章,陆某看...

  2008年2月,45岁的如皋市白蒲镇农民陆某来到恒升公司,报名赴罗马尼亚打工。恒升公司当时提供了一张落款为三利公司的招工简章,陆某看到出国期限3至5年、保底月薪220小时635美元、每月餐费补贴77美元等内容后向恒升公司缴纳了出国服务费8万元。

  4个月后,陆某等人被派遣至罗马尼亚从事建筑施工,然而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他们的工作时间及工资报酬均远低于当初的承诺标准。中方工人对此不满,多次与罗马尼亚方雇主发生矛盾,还采取罢工等过激行为,并集体到我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上访要求提前回国,有的甚至在使馆前搭建临时帐篷住宿,靠捡当地人扔掉的菜叶充饥。该事件经过国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引违反派遣起中央领导的关注。2009年2月20日,在各方努力下,陆某等人顺利回国。

  陆某在多次要求恒升公司退还中介费未果后,一纸诉状将三利公司与恒升公司一起告至如皋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劳务中介费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利公司违反外派劳务合同约定,未能保证陆某出国待遇达到其所承诺的标准,并因此造成陆某提前回国,实际已解除外派劳务合同。因此,三利公司应退还陆某出国费用8万元。因恒升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收取的款项已全部支付给三利公司,故判决恒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