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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严打高考犯罪 已抓获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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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6-05 14:56:31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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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范围,涉及考试作弊最高判刑七年。今年高考前夕,公安部和教育部密切配合,严打涉高考违法犯罪活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高考前夕,公安部和教育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2017年高考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打击组织考试作弊、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和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多个专项行动,对涉考犯罪活动,坚决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教育部介绍,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重拳出击,成功破获了一批涉考违法犯罪案件。重庆警方对网上组织考试作弊线索深入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手机APP软件组织考生作弊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四川警方加大网上巡查和社会面排查,多次赶赴贵州、江西、云南、吉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侦察扩线,破获了一个成员遍布全国10省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广东警方根据教育部门通报,迅速侦破了一个利用虚假网站针对考生实施诈骗的罪犯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21名,查处涉案网站87个,获取诈骗受害人信息8000余条。河北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历经三个月缜密侦查,辗转黑龙江、吉林、甘肃、甘肃等地,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组织作弊窝点3处。

  2017年高考在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继续对涉考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涉考犯罪嫌疑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提醒个别图谋作弊的考生和家长,对通过各种方式参与高考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依据《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刑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