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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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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1-09 00:52:5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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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抓好总攻阶段执行工作。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7日举行视频会议部署总攻“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出要巩固深化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为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从视频会议了解到,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抓好总攻阶段执行工作。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强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管理,确保90%以上终本案件符合规范要求。加强积案清理,确保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同时,人民法院将继续组织好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加强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确保年底前实现案件90%执结、案款90%到位目标。

  最高法明确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基础上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在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必须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眼更高层次上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据悉,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推进联合惩戒体系拓展升级。顺畅配套机制,重视执行案件源头治理,促进执行良性运行、健康发展。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扎紧“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坚决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现象。

  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方面,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准确把握借贷案件的裁判尺度,立足司法职能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