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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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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16 17:35:38
  • 来源: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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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无论是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还是非法持有毒品,只要触犯刑法,依法立案追责。不过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标准与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立案标准不一样。那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详细讲解。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

  (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20克以上;

  (三)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

  (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m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

  (五)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

  (六)三唑仑、安眠酮10千克以上;

  (七)咖啡因50千克以上;

  (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

  (九)大麻油一千克以上,大麻脂二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

  (十)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每种毒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海洛因后累计相加达到十克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的内容。近几年,我国一直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对毒品犯罪的行为人严惩不贷。如果大家遇到这样的案件,建议最好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必将竭尽全力帮您,为您排忧解难,走出困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