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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钢管打死婚外情丈夫轻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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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03-05 12:59:59
  • 来源:深圳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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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阿光发生婚外情后,为达到与原配离婚目的,经常对原配阿梅实施家庭暴力,多次打伤原配住院,更有甚者,将情人带回家。在遭受丈...
 

  

  丈夫阿光发生婚外情后,为达到与原配离婚目的,经常对原配阿梅实施家庭暴力,多次打伤原配住院,更有甚者,将情人带回家。在遭受丈夫长期肉体和精神折磨的她,在一次遭丈夫殴打后,用钢管将丈夫打伤致死。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梅5年有期徒刑,该判决量刑是重了还是轻了?

      何继成律师认为 ,阿梅在知道其小孩打电话报警依旧在原地等候警察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阿光具有重大过错,因此,判处阿梅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不属于轻判。

      本案争议最大焦点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果构成防卫过当,同时是自首,那么,判5年的量刑显然重了。本案查明的事实是,阿梅在其丈夫阿光已经停止了侵害后,用钢管多次棒击阿光致死,因为阿梅反击阿光不是在阿光不法侵害阿梅的当时,是事后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法定条件,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处阿梅5年有期徒刑是比较公正的。

 【案情回播】

  50岁的阿梅是广州本地人,小学文化,她与丈夫结婚多年,子女也都长大成人。但丈夫阿光性格暴躁,更与别人发生婚外情要求离婚,为了离婚经常殴打阿梅。据两人的子女证实,父亲阿光平日性格暴躁,经常对母亲阿梅拳打脚踢,父母两人关系很差,阿梅甚至多次被阿光打伤住院。至于阿光时常动粗原因,主要是因为他出轨要离婚,阿光晚上经常不回家,在外面长期包养两个女人,其中一个还带回家里。

  事发当日傍晚6点左右,阿光又一次对阿梅采取暴力行为要求离婚。据两人的儿子回忆,当日下午他在家三楼看电视,听到父母在四楼发生争吵,就上四楼查看情况,他见到父亲提着水壶将热开水倒在母亲腹部并骂母亲,威胁要离婚,母亲坚称“就是不离”,父亲对此大喊:“不离就天天折磨你,直到离婚为止!”随后,父亲跑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并勒住母亲的脖子,他和二姐见状赶紧冲上去扯开父亲,才得以让母亲解脱出来。之后,母亲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条自来水钢管击打父亲头部,致使父亲头部出血倒在地上,母亲当时也呆坐在地上。之后,阿光被送至医院经救治无效后于同日死亡。

  

  案发后,阿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萝岗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阿梅得知其子女报警,主动留在案发现场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并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是自首。由于本案的起因是家庭纠纷引起,且阿光在此过程中具有严重过错,阿梅在激愤之下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因此对阿梅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