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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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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2-24 00:51:50
  • 来源:深圳何继成律师网
  • 作者:何继成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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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有关规定,具体请看下文介绍。

  行政诉讼对起诉期限的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 起诉期限为5日的。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 起诉期限为15日的。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