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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xiubin解答的咨询

咨询者:匿名
押金的问题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我头段时间应为家里的原因走了.可是店长经理很晚才把信交给人事部.但是我开始并不就辞职了.我是前一天写的给我们那里的店长经理签了辞职信的,我第二天就知道,我以为交了.我们公司扣了我1200元的押金.还有当月的工资没有发给我.我并没有和公司签任何合同之类的.我就觉得很不公平,请问我该怎么办啊?这样公司该返回我押金吗?谢谢
2011-02-26
  • 2011-02-28caixiubin回答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应当返还你的押金,你可以搜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返还押金,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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